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就學貸款系統
就學貸款注意事項: 常見問題FAQ(連結,另開視窗)
- 申請資格及附件:
- 貸款項目:
- 可貸項目:
- 學雜費:學費、雜費、學分費(學雜費減免者只可申貸減免後之金額,並請先辦理減免手續後再辦理貸款)。
- 住宿費:住校生須依繳費單校內住宿費金額申貸,校外住宿生(需有租屋契約或租屋證明)可依本身需求自由申貸27,500元。
- 書籍費:未列入繳費單內,可依本身需求自由申貸3,000元。
- 生活費: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,銀行對保及繳件時均需檢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證明文件,受傳病疫情影響者檢附學校審查合格證明。
- 電腦軟體網路使用費:非住宿生400元,住宿生600元。
- 學雜費減免者只可申貸減免後之金額,並請先辦理減免手續後再辦理貸款。
- 不可貸項目:
住宿保證金800 元 為教育部規定不可貸款項目
- 可貸項目:
- 大學部延畢生、研究所另修大學部課程申貸注意事項:
即日起到114年2月12日前 至學務處就學貸款承辦人(電話27376317) 取得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之書面證明後,再至銀行辦理貸款。
- 本學期就學貸款對保期間:請於114年2月4日~114年2月12日止,至台北富邦銀行對保或線上簽約。
- 繳交資料及期限:
- 繳交資料:撥款通知書(借款人處簽名)、學雜費繳費單(線上續貸需要列印出來);住宿保證金收據影本(本學期入住者)、另貸生活費證明。
- 繳交期限:114年2月17日至2月19日送交學務處 ,(或114年2月19日前郵寄至台北市基隆路4段43號、學務處就學貸款收)。
- 注意事項:
- 有加貸書籍費、校外住宿費、生活費者,請於系統填寫本人郵局戶頭。
- 依教育部規定,欲辦理學雜費減免者,請勿先行至銀行辦理全額貸款,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。
- 就貸繳件完成者,暫時完成註冊程序,待校方統一辦理所得查證後,不符資格者 再通知以現金繳交學雜費。
- 所得查證後,申貸資格與利息

- 本校系統說明:
- 113學年度第2學期系統開放時間:114年2月4日至114年2月19日止 。 請把握時間上網登記。
- 就貸申請相關問題 就貸承辦人 02-2737-6317 mendy@mail.ntust.edu.tw
- 相關單位連結:















